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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915720699近年来,内资转为外资企业的现象呈上升趋势。那么,内资企业转外资企业需要什么材料呢?下面小二小编为大家普及下内资变更登记为外资所需的材料内容。
南通内资企业变更为外资企业提交材料:
1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《企业变更(备案)登记申请书》(原件1份);
2、经办人身份证明(复印件1份,核对原件);
3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和全部副本;
4、企业关于变更事项的决议或决定(公司决定由法定代表人签署,盖公章)(原件1份);
5、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(原件1份)及审批机关的批准证书副本(1)(原件1份);
6、审批机关批准的章程修正案(原件1份);
7、新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(复印件1份,核对原件);属港、澳地区投资者的,须经中国委托公证人认证(原件1份),并经中国法律服务(南通)有限公司、中国法律服务(南通)有限公司加盖转递专用章;属南通地区投资者的,须经当地公证机构公证并经南通公证员协会核验(原件1份);
8、新外方投资者签署的《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(原件1份)及被授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(复印件1份,注明“与原件一致”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);
9、股权转让协议(原件1份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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